律师的责任不仅仅是通过辩护、代理等活动来彰显法律公正,更包括运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。正因为如此,有人将律师称为社会矛盾的“调节器”和“减压阀”。
近年来,我国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,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,为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地方经济平稳、快速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、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健全完善的规范制度。
近年来,围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、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点,各地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积极出台措施、搭建平台,引导广大律师组建专业服务团队,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,为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活动保驾护航,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。
在北京,南部战略、城乡结合部改造等重点工程正如火如荼地展开。如何确保这些工作顺利进行,有效化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,广大律师们责无旁贷。2011年,北京市司法局与中关村管委会共同成立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律服务团”,在知识产权保护、企业并购与重组、改制上市、创业投资等方面,为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发展提供相关咨询和法律服务。在担负城中村改造任务的朝阳、海淀等9个区县,还成立了“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法律服务团”,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。
在浙江,据统计,全省律师2011年度走访企业39653家,对10331家企业开展了“法律体检”,审查企业规章制度19727件,帮助修订公司文件、审查合同协议10418份,出具法律意见书、风险提示函8102份,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问题13260个。浙江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还分别出台了《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和《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引》,为促进当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。
近年来,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努力引导当事人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,防止矛盾激化,充分发挥着“调节器”和“减压阀”的作用。
据不完全统计,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国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951万件,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00多万件,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广大律师还主动参与调解工作,采取诉前调解、庭内调解、庭外和解等手段,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。
此外,广大律师还通过担任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法律顾问、驻调解委员会接访等方式,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。北京有19家律师事务所与市总工会签约,有350名专业律师被聘用为专业化的劳动争议调解员,在调解中心参与劳动争议调解。
如何应对社会转型期的各种压力和挑战,这不仅仅是对政府的考验,更为律师施展才华、彰显价值提供了用武之地。
广大律师积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,在省、市、县三级政府组建法律服务团,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热点、难点问题及突发性、群体性事件;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研究论证,防范政策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;担任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积极建言献策,监督政府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。
2011年,陕西省司法厅在政法院校和司法行政系统中挑选了149名政治素质好、理论水平高、业务能力强的法学专家、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,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,其中下设省直机关法律服务分团,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机关,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和服务政府法治建设。据不完全统计,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国律师共为2万多个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。
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活动,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武器,进而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障。律师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中坚力量,他们以专业的知识、公正的立场、无私的奉献精神,为社会弱势群体伸张正义、维护权益。
近年来,广大律师主动面向群众、面向基层、面向贫困地区,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。他们积极参加法律服务进社区、进乡村活动,努力为解决群众就医、就学、就业和社会保障、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;促进法律服务向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,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、零就业家庭、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;加大西部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,不断创新为老年人、残疾人、青少年、流浪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。
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国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万件。2009年7月,司法部与团中央共同发起了“1+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”,每年向全国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、市、县派遣一名律师,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。行动开展2年多来,共为19个省(区、市)150个县派遣了近200名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,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600多件,受援人数达100万人。